|
2009年4月,河南省沁阳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构建权力运行风险“三维防控”体系的意见》,在各单位领导班子决策层、科室站所负责人所处管理层、关键岗位执行层等三个层面,着力构建三维防控体系,强化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 一是亮权明责。各级领导班子重点公开人、财、物的管理权限和分工职责。科室站所负责人确定行政职权运行环节、各环节责任人及标准要求,绘制出行政职权流程图,公开权力和职责。关键岗位执行人公开自身岗位职责和办公权限。 二是查找风险。各级领导班子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政审批、自由裁量、人事调整、财务和资金管理等职权,查找权力运行潜在的风险点。科室站所负责人主要根据职责定位,重点查找在执行上级决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关键岗位执行人根据工作职责和行政职权所处环节,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根据风险性质、危害程度、发生频率,将廉政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表示风险较大,B级次之,C级较小。 三是强化防控。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科室站所负责人根据行政职权运行环节的责任人、风险责任、标准要求和风险等级,绘制出权力运行风险管理图,建立具体风险管理考核制度。关键岗位执行人针对权力运行风险管理图中各项要求制定岗位风险防控具体措施,并作出岗位廉政风险承诺。 四是考核问责。各单位领导班子由市纪委负责考核,科室站所管理层和关键岗位执行人由所属单位党组(委)负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一年内接到《整改通知书》两次以上的单位,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评先资格;对接到《整改通知书》后不积极主动整改,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交由市纪委处理。
|